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《天宇阳光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》信托终止收益分配公告
一、《天宇阳光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》下设的子计划一于2009年4月24日信托期满,以上计划信托到期终止,进行信托本金兑付及年度信托收益分配。
二、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北方信托)严格按照《资金信托合同》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责任,将信托资金向天津天宇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增资,该公司将资金用于收购天津汽车科技发展大厦在建工程,在信托到期前该股权由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回购。
三、北方信托根据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及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。
四、经天津中兴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,扣除相关费用,信托子计划一分配受益人收益为3,817,611.11元,信托受益人10个月内实际实现年收益率8.3%,10-13个月内实际实现年收益率8.8%,《清算审计报告》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方信托营业场所及其网站公示。
五、信托计划终止,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以货币形式归属受益人所有。
六、北方信托将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划入相应的信托合同中约定账户,请受益人及时查询,确认到账情况。
七、本信托计划终止及分配情况可登陆北方信托网站(http://www.nitic.cn)查询或直接向北方信托咨询。(咨询电话: 800-818-1808、022-28370688-6666)
特此公告。
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
2009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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